分管教学院长职责
1.领导分管的教学管理部门,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教学工作。加强检查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负责协调各教学管理部门、各科室和实习单位之间的工作。
3. 领导和主持全院教学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卫生工作方针及政策,认真完成临床教学计划。
4.负责组织拟定教学管理办法、改革方案等,经院长审定组织贯彻执行。
5.检查与考核教学管理部门、科室的临床教学工作落实情况。
6.负责主持召开有关教学工作会议,研究、检查、总结教学工作,及时解决教学中的问题,改进教学管理。
7.办理院长委托、交办的有关教学管理及其他工作。
教学管理人员职责
教学管理人员是分管院长领导下的主管临床教学工作科教科的专职负责人员,对其下达的理论教学、临床教学工作任务要全面负责:
1. 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组织贯彻执行有关临床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和任务,执行医院的教学、实习指令。
2. 根据学校的临床教学计划,组织制(修)订和实施各专业的教学、实习实施计划。拟定和修改教学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3. 及时掌握教学工作动态管理,能与学校和院系主动配合,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教学中的问题。
4.保证各项教学任务落实良好;全面完成教学大纲内容。保证教学计划的按期完成。
5.做好实习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教学、实习档案。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教学事宜。
教研室主任职责
1.开展教研室教学、教研工作,贯彻执行医院决定、决议,按照本室职责范围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制订本教研室教学、科研、专业及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师资(科技)队伍建设、学术交流等工作。
3.积极开展传帮带工作,培养好青年教师,形成合理的教师梯队和能力结构。
4.组织落实教学工作计划,协调本室内的教学工作。
5.搞好教学各个环节的组织管理,督促和检查教学各项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教学工作。
6.负责本室精神文明建设,树立教书育人、健康向上、团结协作的室风。关心本室人员的思想、生活、学习和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7.管理好本室的各类教学用具、资料和教学文件。
教学秘书职责
1.在科室主任领导下,执行各院校的教学实习大纲,制定本科室的教学计划,实施本科室的教学工作。
2.按照临床教学规范,切实抓好教学环节质量:组织入科教育,落实带教教师及分管床位,安排教学查房、讲座,组织理论考试与临床技能考核,调节教学进度,组织评定实习生出科成绩。
3.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做好各校同学的协调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保证实习期间安全问题。
4.负责本科室教学工作的质量控制,制定科室教学工作计划和书写教学工作总结。
5.负责记录、搜集、整理与保管教学有关的文件资料(教学活动记录,及已修改的同学病例、考核、考试等资料)。
6.搜集学生意见,反馈教师建议,沟通教学管理的各个环节。
带教老师职责
1.带教老师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于业务,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工作认真负责,是学生学习的好榜样。
2.指导督促学生执行教学计划、实习任务和实习纪律。
3.负责指导学生的业务学习、临床诊疗活动、技能操作。培养学生的良好的临床思维能力,做好示教工作,及时指出并纠正其在进行医疗活动过程中存在的错误,严防医疗差错事故发生。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地为学生创造动手操作的机会,以提高其临床动手能力。
4.应重视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尤其要注意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
5.检查、审核学生书写的医疗文书。对学生书写的病历及各种记录进行严格检查、修改、审核,并签字。6.为学生公正评分,如实填写实习生出科鉴定本。
6.应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和课程改革、积极参加教学研究、不断总结和改进教学方法,尽可能采用多媒体教学和网络教学等现代化教学手段,以及外语教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7.带教老师应服从科室的教学安排,视培养学生为己任,对学生的业务水平、职业道德负责。认真传授知识,规范示教,严格管理。
生活辅导老师职责
1.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2.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3.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医院安全和稳定。
4.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5.组织、协调带教老师、学生干部等共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6.指导学生开展寝室文化建设,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做好寝室安全、卫生和文明建设工作。
7.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工作,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实践能力。
8.建立与学生家长联系制度。及时通报学生情况,听取家长意见。
9.完成科教科交办的其它工作。